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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转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公布2018年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专家名单的通知
湘中医药函〔2018〕68 号
各市州卫生计生委,各项目依托单位:
现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公布 2018 年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专家名单的通知》(国中医药人教发〔2018〕133 号)转发给你们(我省项目名单见附件 1),并就做好2015.2018 年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对项目工作组织管理.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为培养基层中医药人才,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的重大举措.各项目承担地区的市州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专人负责,指导督促辖区内项 目依托单位根据《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各项目依托单位要明确专门部门,认
真做好项目组织管理工作,要为工作室的建设提供便利条件和必要支持,保证建设项目的顺利完成.
二、2015 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复建设的传承工作室项目(名单见附件 2)至 2018 年三年建设周期将满,届时国家将统一组织项目验收.请各项目依托单位在所属市州卫计委中医药管理部门指导下提前做好项目自查,准备迎接项目验收和第三方评 估.
三、2016.2017 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复建设的传承工作室项目(名单见附件 3),建设时间已近半或过半,我局将适时组织开展项目中期督导评估.各项目依托单位要全面梳理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的各项主要工作,按所签署的《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任务书》有序推进项目建设进度.
四、2018 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新批准的传承工作室项目依托单位要尽快组织启动项目建设,及时制定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
及年度规划,并严格落实到位.一是切实做好继承人遴选和任务
书填报工作.各项目依托单位要在所属县级卫生计生管理部门具体组织下为每位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遴选 6 名以上继承人,要求至少有 1 名乡村医生和 2 名乡镇卫生院中医人员.项目依托单位要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要求认真填写《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任务书》,经市州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
部门审核,并于 2018 年 8 月 15 日前报我局,同时报送电子版. 二是认真开展工作室建设工作.临床经验示诊室、示教室达到国
家规定的标准并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认真组织开展传承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并注意留存相关资料.三是鼓励各传承工作室在 项目依托单位网站加大对名老中医药专家及工作室的宣传,扩大
影响;鼓励各工作室开发与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相关的院内制剂、新药;鼓励各传承工作室申请发明专利等其他公认的创新性成果.
联 系 人: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科技教育处 陈丽君联系电话:0731.84828522
电子邮箱:hnszgjkjc@126.com
附件:
1.湖南省 2018 年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专家名单
2. 湖南省 2015 年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专家名单
3.湖南省 2016 年、2017 年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专家名单

附件 1
湖南省 2018 年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专家名单
廖小华 邵东县中医医院
曾运雄 嘉禾县中医医院
朱麟养 汝城县中医医院
谷井文 未阳市中医医院
樊位德 衡阳县中医医院
李天喜 衡阳市江东中医院
邓立兵 双峰县中医医院
高 辉 汉寿县中医医院
张兴才 津市市中医医院
甘 文 临湘市中医医院
廖日安 岳阳市云溪区中医院
刘新生 安化县中医医院
滕建甲 麻阳苗族自治县中医医院
龙开娥 通道侗族自治县民族中医医院


附件 2
2018 年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医药人才发展 十三五 规划》(国中医药人教发〔2016〕39 号)及《中医药传承与创新 百千万 人才工程(岐黄工程)实施方案》(国中医药人教发〔2017〕9 号),传承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探索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经验传承和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的有效方法及培养模式,2018 年我局继续开展了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为做好项目的建设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目标
通过建设一批规范的具备较好条件的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整理、传承基层老中医专家学术经验,培养基层中 医药人才,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 务的需求.
二、建设周期
建设周期为 3 年.
三、建设任务
(一)传承建设。
1. 收集整理资料.收集整理老中医专家医案、处方、学习笔
记、读书临证心得、论文等原始资料,建立老中医专家临床经验资料库.
2. 总结提炼老中医专家临床经验,形成至少 1 个相应的临床诊疗方案、经验方或技术方法.
(二)人才培养。
1. 培养继承人.采取临床跟师带教、指导典籍研读和理论学习等方式,免费培养 6 名以上继承人,较好地掌握老中医专家
的临床经验,提高疗效.每名继承人每月跟师时间累计不少于 4 个工作日、撰写 2 篇跟师笔记、1 篇与老中医专家临床经验相关的医案或临床经验运用心得.老中医专家对继承人的跟师笔记、临床心得等相关学习资料进行认真批阅和点评.
2. 举办学习交流活动.围绕老中医专家临床经验,每季度组 织开展 1 次学习、交流、讨论等人才培养相关活动,每年不少于4 次,每次活动参加人数不少于 10 人.
3. 开展巡诊带教活动.与 1 个乡镇卫生院、2 个村卫生室建立对口指导联系,有条件的可建立相应的工作站.定期到乡镇卫 生院、村卫生室开展诊疗、带教工作,重点指导 1 名以上乡镇卫生院中医人员、2 名以上乡村医生解决临床实际问题.每年巡诊活动次数不少于 6 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 1 个工作日.
4. 参加集中理论培训.组织继承人参加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主办的不少于 1 次的集中理论培训,学习中医典籍、经方、中
药实践技能等内容.
(三)制度建设。
制定工作室建设计划,建立日常管理、经费使用、学习交流、跟师带教、巡诊等管理制度,保障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组织管理
(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建设项目的综合管理和统筹协 调,制定实施方案、建设任务及验收标准,组织开展项目立项、 过程管理、验收总结工作.
(二)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指导依托单位、工作室开展建设工作,组织开展集中理论培训,负责本省区工作室的年度考核等 过程管理、经费管理、验收总结等.
(三)依托单位为工作室建设提供人力、财力、场地、设备等各方面的支持,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与日常管理,每季度 对工作室运行情况、继承人跟师情况、老中医专家开展巡诊带教情况等进行检查督导.
(四)老中医专家负责临床经验传承、继承人培养及对口乡镇卫生院中医人员、乡村医生的指导带教工作.工作室项目负责人为项目建设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建设任务的落实和建设目标的实现,合理分配、统筹使用项目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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