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以医疗服务为主导的收费机制,根据《关于印发(中医骨伤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4】214号)、《关于印发(中医特殊疗法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4〕215号)文件要求,对我省现行中医骨伤、中医特殊疗法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简称“中医类价格项目”),进行项目规范和价格核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2026/09
为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以医疗服务为主导的收费机制,根据《关于印发(中医骨伤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4】214号)、《关于印发(中医特殊疗法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4〕215号)文件要求,对我省现行中医骨伤、中医特殊疗法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简称“中医类价格项目”),进行项目规范和价格核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2026/09
为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推进建立以服务产出为导向的价格项目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超声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く超声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4】224号)要求对我省现行超声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规范整合和价格核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2026/09
为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根据手术和治疗辅助操作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文件要求和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关 于规范整合手术和治疗辅助操作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湘医保发〔2026]20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批准对我市现行辅助操作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项目规范和价格核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2026/09
为提升我省医疗服务水平,促进医疗新技术在临床的应用和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需求,根据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精神和价格项目管理规范,我省按照相关工作程序,确定新增试行及规范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31
2021/08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信息化建设工作高标准建成全省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及省、市医保局统一部署,我院将于2021年8月31日上午8时正式启用新医疗保障管理信息系统。
11
2021/08
关于印发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医疗保障局,民政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局、乡村振兴局、税务局、银保监分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医疗保障部门、民政部门、财政部门、卫生健康部门、乡村振兴部门、税务部门,银保监分部门: